2013年1月29日 星期二

網路賣畫蔚為風潮,開闢藝術銷售新捷徑


約莫5年前,Jen Bekman秉持普羅大眾都應夠格成為藝術收藏家的理念成立20×200,相信網路會助其一臂之力,儘管20×200並非開創藝術品網路交易的先河,規模也不是最大,但這個網站代表了藝術行銷與買賣快速變化的態勢與途徑;Bekman表示,藝術作品採行網路銷售的時機,其實已經落後了。
「藝術作為一種商業類型,是少數極為不受科技干擾的產業之一。現在愈來愈多人無論藉由藝廊還是網路,都能輕鬆收藏藝術作品,這是我們過去數年來的努 力成果。」Bekman說道,網站販售的作品經過篩選,向新手推廣藝術,既有助20×200開拓產業疆土,網站也飛快成長;現在20×200旗下共20名 員工,已獲得創投資金挹注。
「我們希望所有人都能購買藝術,這一直是網站成立以來的任務。」Bekman並稱小幅作品為「藝術世界的誘導藥方(gateway drug of the art world)」,5年來20×200售出18萬件作品,Bekman確實帶給大量新手鑑賞藝術的敲門磚。
然而藝術網路商機絕不只有20×200獨佔,各家藝廊自身開設的網站、林林總總目的不一如EtsyBehanceKickstarter等網站如雨後春筍般冒出。
Etsy的銷售方式與20×200略為不同,藝術家出售自己的作品,網站本身幾乎不介入,只抽取微薄傭金,Etsy品牌與社會責任副總裁Matt Stinchcomb指出,公司的做法更偏向自由市場:「你所見到的是一種新模式,與其帶著你的作品幻燈片到藝廊,努力設法獲得展覽機會,現在你可以藉由 網路直接面對消費者。」
不過,他也贊同Bekman的觀點:網路模式的到來,有點太遲了。
「很多產業已瀕臨瓦解,比方說音樂、出版,我認為很快就會體現在書市、教育界,不久後就輪到藝術產業。」Stinchcomb預測,風起雲湧的網路 變革將會再次重塑這些產業。網路藝術買賣平台為藝術家、消費者創造機會,藝術家在其上建立品牌,展現他們的商業頭腦,而消費者,則享受實惠的價格。
「比起品牌,個人風格更是成敗關鍵。」Stinchcomb說道:「Etsy、20×200或其它類似網站,為口袋不深、卻渴望累積藝術收藏的消費者創造機會。」
網路上的藝術商家也開始結合傳統策略,並參考經營成功的電子商務網站案例,他們販賣原創藝術(而非僅是平面作品)、舉辦實體展覽,同時實驗各種可能性。例如,Art.sy的演算法,讓網站管理者得以根據收藏家的喜好,提供品味契合的藝術品,作法類似音樂串流網站Pandora;20×200的「16-Hour-Steal」則以「閃購(flash sale)」概念,推出限時一天搶購藝術品的促銷活動。
Tiny Showcase也 是一家網路藝廊,特色是只提供小型印刷作品,以壓低價格;共同創辦者Shea’la Finch認為,網路使大眾越來越能接近藝術,但網路也有另外一面,Finch在電子郵件中寫道:「網路商家面臨新的問題,更易接近意味供應也變多,最使 我憂心的是,相同類型網站環伺下,Tiny Showcase如何確保與其他網站有所區隔。」
Tiny Showcase僅在網路販售,而20×200與Bekman位在紐約的藝廊緊密連結。Bekman指出,保有實體社群仍很重要,收藏家因而能親睹藝術作品,並與創作者面對面交流:「我們更重視的是建立『關係』,在客戶決定購買之前感到舒適沒有壓力。」
建立「關係」的另一端是藝術創作者,而線上販售藝術的新方式也對他們造成影響。Brea Sounders一週前剛在20×200發表處女作,同時她也透過Uprise Art銷售自己的作品,說起線上銷售,她表示:「我個人從中獲益良多,這種模式有助創作者自力更生,且拓展更多鑑賞者。」
但她補充,不計其數的藝術作品,使得辨別良莠益發困難:「我認為缺點是,大致而言,影像作品有點氾濫,有時很難分辨誰真正投注心力,而誰又在企圖濫竽充數。」
來源出處: http://wired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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